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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户口从爸爸迁到妈妈家都需要什么材料

关于离异家庭中,子女户口由父亲方迁移至母亲方所需提供的具体完备资料如下所示:
首先,需要列明夫妻二人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确切证明材料,如离婚证书或法院颁发的离婚判决书
其次,份类清晰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必不可少,例如子女及双亲各自的户口簿和出生证明等;
最后,为适应子女户口迁移的需求,还需准备其他必要的辅助性材料。譬如:
1.当子女户口由父方迁往母方时,首先需向母亲迁入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提出申请并获取准迁许可,随后前往父方户籍所在的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户籍窗口提出申请,经过审阅审批后,方可获得允许户口转移的准迁证;
2.凭借上述得到的准迁证,可以向原户籍所在地申请户口迁移证书,并于成功后在母方注册所在地接受户口迁移任务,结业后即可将户口落户至母亲处。在此过程中,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父母的结婚证件、户口簿、子女的出生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其副本、公开租赁的单位或政府住房管理部门给予的单独租赁房屋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及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明等等,同时,已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子女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等,不涉及婚姻状况的确认也要有所体现。在此基础上,若需证明子女与父母之间血缘亲属关系,需要去派出所申领相关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最新修订: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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