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物品过程中不支付相应款项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实际上是一种
违法行径,而具体的判罚尺度则需参照各种不同的情节来进行裁定。如果情节较为严重的话,甚至可能被判定为是触犯了
强迫交易罪。
然而,如果情节相对较轻且对社会危害程度不大,那么这种行为就可以被视为一般的
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
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实施以下任何一项行为,只要
情节严重,都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需要承担
罚金的
处罚;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1)强行购买或出售商品;
(2)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
(3)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
招标、拍卖活动;
(4)强迫他人转让或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其他资产;
(5)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
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