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能否进行理赔事宜,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1、若此次事故与
超载行为并无明确关联性,仅是由于超载导致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加剧,按照
保险法律之近因原则,保险公司有义务给予相应的
赔偿,但可能需要实施一定程度的绝对免赔额制;
2、倘若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即将本次事故的直接诱发因素归咎于您的超载行为,且超载成为事故发生的主要诱因,那么保险公司便享有拒绝赔偿的权利。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
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
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