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法院提交正式的
诉讼申请书;
2.经过法院严谨的审查程序,确认符合受理条件后,将会向被告发送
起诉书副本以供查阅;
3.被告有十五天时间来准备
答辩状,并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给法院,法院在此期间内会送达原告答辩状副本;
4.如若被告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审判进程的正常推进;
5.对于需要
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会提前三日通知相关
当事人,并通过公告形式予以公示;
6.法庭调查阶段主要包括以下环节:当事人陈述事实与理由、告知证
人的权利与义务、
证人出庭作证、宣读未到场的
证人证言、展示
书证、
物证以及视听资料、宣读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宣读勘验人员制作的勘验笔录等;
7.法庭辩论阶段则包括:原告及其
代理律师发表观点、被告及其代理律师进行反驳、第三方及其代理律师发表意见或进行反驳、各方之间展开激烈的辩论。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将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依次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
8.法庭辩论结束后,应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判决。在判决之前,如能达成调解协议,仍可进行调解工作,如调解失败,应立即做出判决;
9.判决结果将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