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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积极收集和提供能形成完整证据链的证据,增加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使其明显大于对方。
(二)在准备证据时,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提高证据的证明力。
(三)对于关键证据,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固定和保全,防止证据灭失或被篡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6-01-19 16:18: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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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法院认定待证事实存在的证明程度,我国采用高度盖然性标准。
2.若待证事实有高度可能性,法院就认定其存在。这要求一方证据显示事实发生可能性明显更大,法官凭内心确信判断。
3.像合同纠纷里,一方证据形成完整链,让法官觉得合同关系具有高度可能,就认定其成立。
4.该标准平衡了公正与效率,保障权益还避免诉讼拖延。
2026-01-19 14:29: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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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我国民事诉讼采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待证事实可能性达高度可能,法院便可认定其存在。
法律解析:
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要求一方所提供证据证明的事实发生可能性明显大于另一方,法官基于内心确信来作出判断。像在合同纠纷里,若一方提交的合同文本、履行凭证等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让法官觉得合同关系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就会认定合同关系成立。该标准很好地平衡了实体公正与诉讼效率,既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可避免诉讼拖延。如果在民事诉讼中遇到证明标准相关的问题,不清楚如何收集证据以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要求,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9 13:3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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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民事诉讼采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这一标准要求待证事实存在达到高度可能性,一方证据证明事实发生可能性明显大于另一方时,法官基于内心确信判断事实是否存在。例如合同纠纷中,完整证据链让法官认为合同关系存在具高度可能性,就可认定合同关系成立。
2.该标准具有重要意义,它平衡了实体公正与诉讼效率,既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能避免诉讼拖延。
3.为更好适用此标准,当事人应注重收集和整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增强证明力。法官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准确把握高度盖然性的尺度,基于证据和内心确信公正裁判。
2026-01-19 13:14: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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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旨在明确法院认定待证事实存在的证明程度,我国采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这意味着待证事实存在需达到高度可能性,法院才会认定其存在。
(2)高度盖然性要求一方证据证明的事实发生可能性明显大于另一方,法官依据内心确信来作出判断。以合同纠纷为例,一方凭借合同文本、履行凭证等形成完整证据链,使法官认为合同关系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就可认定合同关系成立。
(3)该标准具有重要意义,它平衡了实体公正与诉讼效率,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避免诉讼拖延。
提醒:
在民事诉讼中,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形成完整证据链以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9 12:19: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