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审判结束之后,若决定撤销取保候审的措施,法院通常会依法作出相应的
司法判决,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知会公安部门予以执行。在收到此类通告之后,
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保
证人有责任根据法院的指导要求,将保管的
保证金如数返还,同时也应当解除之前所承担的
担保义务。一旦公安机关接到了法院的决定书,他们将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从而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状态。尽管如此,犯罪嫌疑人仍然需要继续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积极配合后续的
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