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司法文书专题 > 紧急避险可以伤害他人的身体吗

紧急避险可以伤害他人的身体吗

在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当紧急避险的行动方法不恰当或是超过了必要的限度范围,导致产生了本不应出现的额外损失时,那么实施紧急避险的行为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来讲,就是紧急避险行为所带来的伤害必须低于为了避免更大危险而不得不采取的行动所可能引发的损害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最新修订:2024-07-0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