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对方
拖欠多年
工程款项事宜,作为
当事人有权再度与之就工程款的具体数目及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期限展开深入磋商,同时务必妥善保存涉及此次磋商过程的所有联系记录以及谈话录音等相关
证据资料。倘若经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的话,作为当事人的你便可考虑向相关
管辖法院
提出诉讼申请以索要相应的工程款项。在此情况下,若对方未能对已过时效之抗辩理由提出有效主张的话,那么法院将依据各方提供的各类证据材料来依法作出相应的裁判判定。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