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
中国法律的规定,追随他人之举并非必然构成
寻衅滋事罪。
然而,其是否足以构成该项
罪名,还需进一步参考其具体行为及具体情节。在我国
刑法中,寻衅滋事罪主要是指那些无事生非、恶意扰乱社会
公共秩序的
违法行为。如果追随行为同时伴有挑衅、骚扰、
打架斗殴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触犯了寻衅滋事罪。但是,仅仅是单纯地进行追随,而没有其他任何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则不一定会被判定为
犯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