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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好几年没动静

取保候审,这是一项主要应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司法程序过程中,当其不会给社会带来潜在危险,亦或是有可能性被施加相对较轻刑罚之时所采用的刑事法律手段。假如您已经历经数年离开了取保候审的监管范围,那么这样的情况可能源于案件仍处于审查阶段未最终审理完毕,抑或是检察机关、法院判定无必要再对该人的刑事责任进行持续追责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长上限为十二个月,若必需延长,必须要依照法定流程再次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一旦超出此法律阈值,您或许需要密切关注案件的最新动态,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最新修订: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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