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醉酒驾驶案件中,若
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是否意味着已经留下了
犯罪记录,这主要取决于最后是否会被判定为
犯罪分子。一般来说,人们将犯罪记录视为犯罪历史,而取保候审则只是一种强制性的司法手段。只要当事人在行为上不构成犯罪,当取保候审期结束后,就不会遗留下所谓的
案底。
然而,一旦被判定为有罪,那么判决结果将会留下案底。
此外,即便没有经过审判程序,仅因
拘留就产生了
拘留证明以及
释放证明,这些也都会被记录在
个人档案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取保候审是
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但此时尚无法确定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真的存在
犯罪事实,因此也无法对他们进行定罪
处罚,自然也就不会留下案底。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1)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
(2)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孕妇、哺乳期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
(4)
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作为保
证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与案件本身无关;
(2)具备履行
保证义务的能力;
(3)享有
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
(4)拥有稳定的居所和收入来源。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
(2)如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
(3)在
传唤时应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销毁、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拘传、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