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擅自盗用他人线上发布的图像作为自己出版物的封面,此举无疑构成了
侵权行为。
然而,凡受允许使用该等作品的创作者,并且已按照相关规定提前支付过一定的酬劳,便不在此列之中。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
著作权,它可以被简单地理解为个人、公司或组织对于文学、艺术以及科学方面的创作所拥有的权益,这其中既包括了物质层面的财产性权益,又包含了精神方面的非财产性权益。
在中国大陆地区,著作权也常被称之为“版权”。
其次,关于如何解决
版权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1.与涉及
侵权的一方进行友好的协商,寻求尽快结束侵权行为并负责
赔偿损失;
2.向当地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
递交调解请求;
3.收集足够的
证据,然后直接
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双方已经就著作权进行书面合同约定并达成
仲裁协议的话,便可以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止是著作权范畴内的
民事纠纷才能够引起法院的关注,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本身及其相关权益的归属问题、侵权行为、
合同纠纷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
(一)未经
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
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
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