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构成
刑法恶意行为的情况下,针对未经许可的医疗行径,应由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地方政府卫生行政机构勒令停止这一未经批准的执业活动,同时查封扣押
非法所得以及相关药品和器械,并按照违规程度,可对肇事者给予罚款额度在1万元人民币以内的
处罚。
而一旦此类
违法行为对患者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那么便会触犯刑法,对应的
刑事责任包括:
第一种情况是若该行为严重违背职业道德规范,将会面临3年以下
有期徒刑、协议
拘留或者
管制等
刑事处分,还需额外缴纳
罚金;
其次,若该行为给患者带来了身体上的极大痛苦,例如导致患者轻、中度残疾、器官组织受损引发一般性或严重功能障碍,或者导致患者重度残疾甚至死亡,则可能需要承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之责,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罚金的处罚;
最后,若由于这种违法行为导致患者失去生命,将被处以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样要依据情节轻重缴纳相应的罚金。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
情节严重的涵义所包含的主要情境包括:
首先是该行为已经造成患者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出现损伤引起一般性的功能障碍,甚至引发中度或重度残疾、器官组织伤势严重导致功能障碍,乃至涉及到死亡问题;
接着是如果这种行为引发甲类传染性疾病的爆发、扩散,或是存在明显的爆发或扩散风险,这些都是情节严重的表现;
再者,若在
犯罪中使用
虚假药品、低质药品、或不符合中国现行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也将被视为情节严重的一部分;
此外,当
违法医疗行为被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2次后,再一次实施这样的违法行为,无疑会加重
刑罚;
最后,以上列举仅为众多情节严重的情形中的几种,实际上还有很多其他情况都属于情节严重范畴。《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
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