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交通事故,而且我们的家人不幸去世或者受了重伤以后,咱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处理好他们的后事,比如支付
丧葬费用这种事情就可以先我们来垫上,具体怎么操作呢?等费用单出来,或是有了相应的发票什么的,回头就找保险公司去申请追回这些钱。
当然啦,还有另外一种方法,那就是跟保险公司商量,让他们直接给受伤或者去世的家人发放死亡
伤残赔偿款,不过如果最后保险
赔偿的额度比实际花销多的话,超出的那部分还是得我们自己掏腰包哦~
说到这儿,你可能还不太明白这个“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到底是个啥意思。
简单点说吧,它其实就是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风险而设立的一个最高
赔偿标准,一旦我们的车子出了问题,无论是谁,只要在这个过程中受到伤害并且需要赔偿,保险公司都会按照这个标准去赔款。
所以呢,这个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里面包括了丧葬费啊、死亡补偿费呀、为了办丧事花掉的
交通费用啊、残疾人
赔偿金啊、残疾人的辅助工具花费呀、照顾病人的
护理费用呀、还有他们恢复健康需要的康复费用等等。
还有一些其他的项目,比如说交通费、孩子们的
抚养费、住旅馆的费用、因为工作而耽误的时间付的
工资等等,甚至如果我们在法庭上或者是和解协议中不得不承担的
精神损失费,也都算在内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
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
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
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