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现
转继承的情况之下,并不涉及到
代位继承事项。
代位继承是指,若被
继承人的儿女早于其去世,则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的子女的
直系血亲享有代为
继承权。
然而,既然现已发生转继承,这便意味着被继承人的儿女并未先于其
继承者离世,因此也就无法进行代位继承的操作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