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违法犯罪行为,通常是指
犯罪嫌疑人为了获取财物,不惜利用
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来掌控他人从而禁锢他们的人身自由,甚至会将他人当做人质的恶劣行径。
关于
抢劫罪,它是一种以无视法律和人性为根本目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在未经别人同意的情况下,依靠持续的暴力、
胁迫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强力掠夺
公共财产及私人财物的行为模式。
抢劫罪和绑架罪本质上存在很大差异,其中最明显的区别在于:
第一,抢劫之时,犯罪嫌疑人事先会采取暴力、胁迫等不当手段瞬间侵占财物,而绑架这种
犯罪则不同,它是将他人控制住然后要求
被绑架者的
家属或与其有密切关联的人为其支付金钱或其他物质性补偿才能释放人质;
第二,抢劫方式主要是从受害者本人直接获得财物,而绑架过程中,犯罪分子需要通过除被绑架者之外的第三方获得所需的财务资源。《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
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