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权可予以放弃。
继承人决定不再
继承特定财产时,应在遗产处理活动开始之前,以书面的方式作出明确的
放弃继承表述;
若未曾进行这样的表述,将视作已经确认接受继承。
对于受领遗产的人来说,其必须在得知自己被赐予了遗产之后的六十日内,给出接受或弃绝这笔遗产的明确回复;
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任何回应,则视为已自动放弃这笔赠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
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