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能承担
抚养责任之惩罚规定如下:
1.如父母未能尽到
抚养义务,针对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谋生之成年子女,有权请求其支付
法定抚养费用。
2.对于年龄尚小、身患疾病或其他无独立生存能力之人,若负有抚养义务却拒不履行,且情节极其严重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
养费的权利。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
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