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龄在8岁及以上但尚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群体来说,此阶段的他们具有相对受限的
民事行为能力。
任何此阶段的
未成年人士所做出的
民事法律行为,均需得到其
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或者同意方能生效。
若法定代理人未能对此类事件做出明确表态,那么可以视作其已默许取消对该
法律行为的追认,进而导致该项合同自始不具备
法律效力。
因此,对于已年满八岁的未成年人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情况,务必获得其法定代理人的正式批准或者默示许可后方能确认其合法性。《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
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