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取保候审制度,这是指在
刑事诉讼程序当中,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等机构为了更好地保障那些被
刑事追究但没有被正式拘禁之人的权益,预防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涉事者向
司法机关提交指定的保
证人或者缴纳规定的
保证金,同时提交一份具有约束力的
保证声明,以此确保涉案人员能够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
传唤与问询,这项制度就是我们常说的取保候审。
如果某人涉及涉嫌赌博此类
犯罪活动,那么依照法定程序他也有申请获取
保释的权利。
但满足以下任何至少一种条件,申请人才能尝试
申请取保候审:
(1)该涉案之人可能会遭受
管制、
拘役或者依法实行独立的
附加刑处罚;
(2)可能会因为
犯罪行为被判处长期
徒刑,但是采用取保候审方式进行审判不会给社会带来太大风险;
(3)如果
当事人身患重病导致无法自由行动,或者是孕妇或者在哺乳幼婴的母亲,同样采用取保候审不会带给社会不良影响;
(4)如果案件
审理期限已经结束,但是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此时此刻就需要通过取保候审来解决问题。
取保候审制度需要由公安机关
严格执行,决定是否予以批准的因素非常多样,比如申请人不愿意缴纳保证金或者不愿提出保证人,甚至申请人本身并不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等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