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子女抚育权归属问题上,尽管存在着父母一方有婚姻越轨行为这种情况,然而这并不必然会对其孩子抚育权的判定产生直接负面影响。
诚然,在具体实践中,孩子的抚育权的确立是由诸多因素共同作用而成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孩子的年龄因素、双方家长的经济条件优劣、精神状况稳定性以及孩子个人的主观意愿等等。
因此,只要这些关键因素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父母一方出现
婚外情行为并不会改变他们对于子女行使抚育权的
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