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协议中,一方单独签署的行为并不产生效力,因为这无法证明另一方对该协议内容表示认同。
只有当夫妻双方均在协议上进行确认并且签字后,这份离婚协议才能被认定为有效。
然而,即便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若未能完成
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协议仍将不发生
法律效力。
换言之,唯有在完成离婚登记程序之后,离婚协议书方可正式生效并对双方产生法律拘束力。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