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关系出现裂痕,
离婚不可避免之时,如何对家庭财富进行妥善划分就成为了关键问题。
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我们将详细阐述以下几种常见的
财产分配方式:
首先是在离婚时,如若双方并未针对
个人财产作出任何特殊约定,那么这些财产将无需进行分割。
对于夫妻共享的资产,法律规定必须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如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可诉诸至法院。
此时,人
民法院会依照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遵循保护子女和女性权益的原则,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其次,若夫妻双方已以
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全部财产都归属于各自,则应遵照该约定执行。
此外,如果一方在
抚养孩子、照顾父母、支持对方工作等方面付出了过多的代价,离婚之时他们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报酬,而另一方则必须承担这样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若一方在离婚之际面临生活困顿的处境,另一方应当从其房产等个人财产中提供适当的援助。
援助的具体方式可由双方自行商定,如若协议无果,则由人民法院判定。
另外,如果在离婚时,某一方试图隐藏、转移、出售、破坏
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债务妄图侵吞对方财产,那么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律上对此类行为者可以予以少分或者不分的
处罚。
一旦婚烟结束,若另一方察觉到此类
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重新争取对
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权。
请务必记住,以上操作都是基于充分尊重法律以及社会公义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