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判定处以三年
有期徒刑并给予五年之
缓刑,那意味着该罪犯将需要在三年内服满其
徒刑义务,而在这之前的五年间则属于观察期(亦即
缓刑期)。
若在此期间内没有任何
违法行为或者
犯罪事实被揭露出来的话,那么当
缓刑考验期结束以后,原先判下的
刑事责任将立刻停止执行,并且将公开进行宣告。
然而,假如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间,触犯了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于缓刑的监管措施,甚至是违反了人
民法院在判决中做出的禁止令,且情节十分严重的话,那么缓刑将会被收回,而其原有的判决也将执行。
同样,如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间,
犯罪或发现曾被忽略的先前罪行未被审判的,那么缓刑将会被撤回,对于新的犯罪或新发现的罪行需要重新判决,上前罪和后罪所带来的惩罚,将要根据
数罪并罚的原则来确定执行的
刑法。
对于那些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者,可以宣告缓刑:
1.被判处在
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之内;
2.
犯罪情节较为轻微;
3.有悔过之心;
4.无再次犯罪之威胁;
5.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以及6.非
累犯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应遵守以下几项规定:
1.严格遵守法律、规章制度及接受相关监管;
2.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汇报自身的具体活动状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相关规定;
以及4.无论是离开居住地、城市或者迁居外地,均需经过考察机关的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
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
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