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建筑工程专业的分包过程中,必须征得甲方(即发包人)的同意。
因为分包项目的实施需要获得发包方的首肯和批准,而发包人才是业主方。
若未得到发包人,亦即作为甲方的同意,同时在
合同条款中又无明文允许分包之可能,那么该种情况将被视为非法分包。
对于从事未经授权的非法分包行为的有关企业或个人,监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修正,没收其
违法所得,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罚款处理。
此外,对于
违法分包情节较为严重者,监管部门还可勒令其暂停业务运营、甚至降低其资质等级。
更为严重的情况下,该公司可能面临
吊销资质证书的惩处。
同时,若因
承包商对转包工程质量控制不当而导致重大损失,承包商与接受转包服务的单位需共同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
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
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