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包装进行销售的活动属于
违法行为。
当事人若实施此种行为,势必会受到各部门严肃处理。
如是针对食品实施拆装后再行销售之举,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予以
追究责任,企业销售食品之际,必须确保所销售产品的原包装完整无损,从而进一步保障
消费者购买的食品安全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