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租协议被认定为无效,那么由于经营损失引发的责任应当由过错方承担。
在协议失效的情况下,
行为人从该行为中所获得的
财产权益应被无条件归还;
若无法退货或归还未认为必要时,则应按市场价值进行价格补偿。
在此过程中,有过失的一方应向另一方
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如果各方均存在过错,则应根据各自的责任范围分别承担对应的赔偿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
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