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
诈骗金额在1.6万元及以上,属于数额较高,需要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
有期徒刑。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开始生效,其中明确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3000元至1万元之间以及3万元至10万元之间、50万元以上的,应分别定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以及“
数额特别巨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于诈骗公私财物,数量较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且可能会被判决单独罚款;
而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可能会被罚款;
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备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会受到罚款或者
没收财产的惩罚。《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