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净身出户的
证据问题,需提供以下关键信息:
未经授权,擅自挪用婚后存蓄;
擅自决定财产
赠予;
未经同意,私下进行财产买卖交易等。
所谓的''净身出户'',通常被解释为夫妻双方在
离婚的过程中,其中一方并未能获得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婚内
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时而选择离婚的情形。
据相关规定,仅有无需对共同财产进行全部分割或尽量减少分割这两种可能。
换句话说,当夫妻二人面临离婚抉择之时,如若某一方存在故意隐瞒、隐匿、挪动、出让、损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蓄意制
造假象以图占据另一方所有的财产份额等行为,那么在离婚分配共同财产时,实施隐藏、转移、破坏、变卖甚至
伪造债务的另一方可依据上述条款要求少分,乃至享有完全拒绝分割的权利。
因此,在标准的
离婚程序中,若出现了任何一方未按以上规范行事,擅自将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隐藏、转移、变卖,甚至送给第三者的状况,那么另一方有权予以反击,依法主张财产交易和赠与都是无效的,并可追索相关方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