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后关于子女
抚养问题所达成的协议具备以下几个要素才能维持其效力:
首先,该协议必须体现出
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其次,协议书内容不能违背现行法律
法规;
再者,协议中不得侵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最后,就是签订协议的主体应当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父母二人是否决定重新步入婚姻生活并不直接影响到他们对子女的抚养协议。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血脉联系不会因为父母之间的
离异而被解除或消失。
即使那些在
离婚过程中的儿童是由其中的父亲或者母亲进行直接抚养照料,另一方也同样拥有对子女的抚养、教导、关爱以及保护的权利及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