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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死亡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能继续进行租赁该房屋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明文规定,租户(承租方)在签署租赁协议期间倘若不幸离世,那么与他或她在世时并肩生活的家人,或是共同经营业务的合作伙伴,就有权利以原有租赁合同为基础,合法地继续享有对该租赁房屋的使用权
所以,概括而言,无论是何种情况下,只要租户身故于租赁期内,凡与之生前共同居住者,均有权通过遵照原租赁合同之条款,依法续租所租住房。《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最新修订: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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