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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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已办结且财产分割方案确定后,女方以购买房屋为由额外索要钱财时,若不存在合法依据,一方有权直接拒绝。不过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处理方式,比如双方此前是否有购房相关约定或承诺,或离婚时是否存在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些因素会影响最终应对措施。
首先要核实是否存在特殊情形。若双方之前有明确的购房相关约定或承诺,应按照约定内容履行相应义务;若离婚财产分割时存在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此时不能直接拒绝,需依法进行处理。
面对女方不合理纠缠索要钱财的情况,可先通过协商沟通解决,清晰告知对方当前的法律状况和己方立场。若协商无果且女方的行为已严重影响正常生活,需注意保留双方沟通记录、女方纠缠行为的相关证据,必要时可报警求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不当行为。
法律分析:
(1)若离婚手续已办结,财产分割方案也已明确,女方额外提出需要钱款用于购买房屋,且该要求没有法律依据时,另一方有权拒绝支付。此时双方婚姻关系已解除,财产分割已完成,无合法理由的额外要求不具备法律效力。
(2)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过程中有过关于购房的约定或承诺,且约定内容明确、不违反法律规定,另一方需按约定履行义务。此类约定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形式,只要能证明其存在且合法,就应当遵守。
(3)若离婚财产分割时存在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未处理的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有,即使离婚后,一方也可主张分割,此时女方的要求具有法律依据。
(4)若女方以不合理理由纠缠索要钱款,可先协商沟通,明确告知其法律情况。协商无果且女方行为严重影响生活时,需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报警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不当行为。
提醒:
离婚时应全面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避免遗漏;涉及财产的约定建议书面固定;遇到不合理纠缠时,保留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一)离婚手续已完成且财产分割确定后,女方无法律依据额外要求钱款买房的,可直接拒绝。
(二)若双方离婚前有关于购房的约定或承诺,需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三)若离婚财产分割时存在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
(四)女方以不合理理由纠缠要钱的,可先协商沟通并明确告知法律情况。协商无果且女方行为严重影响生活的,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报警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不当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手续已经办结,财产分割也已明确,女方额外索要购房钱财且无法律依据时,另一方有权拒绝。
若双方在离婚前或办理手续时有过购房相关的约定或承诺,需按约定内容履行义务。
要是离婚财产分割中存在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提出分割该部分财产的要求。
女方以不合理理由纠缠索财时,可先协商沟通,清晰告知其相关法律情况。
协商无果且女方行为严重影响生活时,需保留证据,必要时报警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不当行为。
结论:离婚后财产分割已确定时,女方额外要求购房款项,若无约定或未处理的共同财产可拒绝;若有相关约定或未处理财产需按规定履行,不合理纠缠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或由法院判决分割,分割完成后双方关于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已明确。若女方额外要求购房款项,需分情况处理。一是无相关约定或未处理财产时,该要求无法律依据,可直接拒绝。二是双方之前有合法有效的购房约定或承诺,需按约定履行。三是离婚时存在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作为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若女方以不合理理由纠缠,可先协商沟通并告知法律规定;协商无果且行为严重影响生活,应保留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必要时报警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不当行为。如果对自身权利义务不明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避免纠纷扩大。
专业解答是的,如果房产以双方名义注册并办下了相关手续,那么它将被视为共同财产。然而,如果房产仅仅记录在男方姓名之下,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对此房产没有支付任何费用,那么在进行财产分配之时,女方便无法参与对这处房产的分割。在一种特殊情况中,即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了房产的所有权,无论他是否支付了整个购房款项,这处房产都将毫无疑问地归属于产权方所有。
专业解答离婚案件中女方应支付的子女抚养费金额若具有稳定收入来源者,抚养费用通常可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之间予以支付。在需要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抚养责任的情况下,比例可以适度提升,然而总体上不能超出月总收入的50%。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而言,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则需根据该年度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水平,参考上述比例进行确定。
专业解答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对于有稳定收入的家庭来说,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至30%。如果有多个子女,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50%。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人来说,可以参考其年总收入或所在行业的平均收入,按照一定比例来计算抚养费。总之,抚养费的数额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确定,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需要。
专业解答若房产由出资方购买后转登记给另一方,根据登记意图和所有权信息,可推断为赠与行为,该房产视为登记方的私有财产。然而,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如薪水、奖金、生产经营利润、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法定共同财产,均属共同所有。这表明,即使房产被视为个人财产,婚姻关系中的其他财产仍可能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专业解答若房产由出资方购买后转登记给另一方,根据登记意图和所有权信息,可推断为赠与行为,该房产视为登记方的私有财产。然而,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如薪水、奖金、生产经营利润、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法定共同财产,均属共同所有。这表明,即使房产被视为个人财产,婚姻关系中的其他财产仍可能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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