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对涉及到
网络诈骗的
违法行为进行报告时,即便当前缺乏足够的
证据支持,但是公安机关仍然会积极地进行
立案处理。
在启动
立案程序后,警方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手段,进一步收集和调查有关的证据,以便于更加准确地评估案件的性质及处理方法。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收到的各类
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材料,都必须依照各自的
管辖权限,迅速展开审查工作。
如果经过仔细审查,发现存在
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话,那么这些机构就应该立即立案,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