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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恐吓多少次可以立案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短信恐吓需达到何种程度才能启动刑事立案程序尚未做出明确的规定。然而,只要个体在收到了涉及到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话语威胁后,即可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启动相关调查程序。依据我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短信形式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或者是多次通过此方式进行骚扰、干扰其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可被判处五天以内的行政拘留或是罚款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惩罚;情节更为严重者,将给予五天以上十天以内的行政拘留,且可同时处以罚金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惩戒。若行为人以恐吓为手段,情节恶劣,已达到犯罪标准的,则按照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来予以定罪量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最新修订: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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