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
刑事法律制度,它是指在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工作人员在处理
刑事犯罪案件时,对于那些已经被确认存在涉案行为,但是未能被依法
拘留或者
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为了避免其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程序,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其提出保
证人或缴纳
保证金,并附上相应的
保证书,从而确保其能够随时听从
司法部门的召唤出庭接受审判的一种强制性
刑事处罚措施。
对于涉及金额高达五百万元的诈骗罪,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那么就有资格申请进行取保候审。
具体来说,只要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就可以向
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1)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2)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的犯罪嫌疑人;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嫌疑人;
(4)在
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需要采取
取保候审保证金或者不提供
担保人的方式,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符合
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