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行为可以被判定为构成了
集资诈骗罪:
1.集资活动结束后,
行为人私自携带所筹得的资金逃跑或失踪;
2.行为人未按照事先约定的用途去运用集资款,反而肆意挥霍、滥用,最终导致无法归还集资款;
3.行为人向集资参与者作出承诺,表示能够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额回报;
4.行为人向集资参与者作出承诺,表示能够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额回报。
《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
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
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