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现行规定,无法通过互联网方式办理
身份证件的补发业务。
对于有此需求的公民而言,需携带个人所属的户口本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户政大厅提出正式申请,并如实填写并提交由相关部门制定的《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在核查
当事人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及自身
身份信息与户籍系统中记录的信息相一致之后,经核实无误者,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定程序为其办理新的身份证件。
自公安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确切申请之日起计算,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可在60个工作日内领取到新的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