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个人购置房产时乃享有免除
印花税之优待权益,实质上此项印花税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印花税乃是我国为规范经济社会发展与经济贸易交往过程中所产生具
法律效力的凭证而实施的一项税收政策,其针对对象多为合同、凭单、收条、账目书籍以及各类权利许可证件等言词文案。
然而对于个人售房或
购房而言,因其经济活动性质特殊,出于保护经济稳定与促进市场繁荣考虑,亦可在特定情况下获得印花税减免待遇。《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