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为符合以下各项要素时,就有可能构成了拒不支付
劳动报酬罪:
在客观层面上,其表现形式便是持续且坚决地拒绝向员工支付相应的
工资;
而从法律角度看,其所针对的客体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问题,既涉及到
劳动者的合法
财产权益,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了企业内部的劳动用工制度和企业外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至于作为实施这种
犯罪行为的主体,则可以涵盖各类人群和组织;
最后,在主观因素上,这些行为往往具有明确的故意性。
《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以
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
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