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更
改姓名,首先要经过父母双方多方协商达成共识之后,方可前往
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递交申请。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未成年人在未达到法定年龄18岁之前,若欲变更个人姓名的,应当经由本人或者其父母以及合法
收养人向户籍
登记机关提出修改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
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
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