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首先强调的是,在
离婚问题上,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和
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法透过民政部门的
协议离婚程序来实现其合理权益,而必须通过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方可实现。
接下来,我们会具体地探讨两种情形下的离婚诉讼策略:
一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
另二则是他们作为被告参与的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由其
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