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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究竟算是累犯吗

缓期执行通常情况下不在累犯范围之内。
缓期执行,即根据法定的适用条件,对于特定的犯罪分子可以或者应该暂时停止刑事处罚的一项法律制度。
若在缓刑考察期限内,犯罪分子未再犯新罪或者判决宣告之前并无其他罪行未经审判,那么原来所判处的刑罚也就无需继续执行了。
鉴于原先因为前罪而被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实际执行,并不满足刑法第六十五条中关于"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要求,因此不能将其视为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缓刑不能够构成累犯。因为缓刑的法律后果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罪犯表现良好的话就无需执行的一种刑罚,而累犯的要求是前后罪的刑罚都需执行完毕才算累犯。所以缓刑不能构成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最新修订: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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