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地上,关于务工程再次转包的合同通常会被判定为无效。
承包方如果采取非法的方式进行转包或
违法的分包建设项目,或者无相关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员假借具有相关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的名号与其他方签订的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这些行为都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在此情况下,人
民法院有权依法按照法律的规定,没收各方
当事人已经获取的
非法所得收益。
《
民法典》第一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
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