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夫妻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所持有的信用卡债务可以被证明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之所需,那么另外一方也将会被要求进行偿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文,离婚过程中,夫妇二人的共同债务必须双方共同承担抵偿责任。
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赔付欠款,或是财产已划归个人所有,双方可协商赔偿方案;
如未能达成共识,将由当地司法机关进行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