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针对您提到的问题,列举了以下四种有限合伙人享有的特殊权益:
首先,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有限合伙人有权参与与本有限合伙企业之间的交易活动;
其次,依据合伙协议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在不违反相关条款的前提下有权自行开展或与他人合作展开与其所在有限合伙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
再者,若合伙协议同样予以允许的话,有限合伙人还可以以出质形式使用他们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所持有的财产份额;
第四点,有限合伙人在遵循合伙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向其合伙成员之外的人士出售他们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是必须在之前至少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有关这一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