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惯例而言,直接告发案件通常涉及社会危害性较小且情节相对轻微的案例,然而在有明确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之情况下,一旦人民法院加以确认核实之后,罪犯仍应承担刑事责任,接受法律制裁。
2.所谓直诉案件,即指未经执行逮捕程序而是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然后直接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
同所有别的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一样,此类案件同样需要经历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再到移送审查起诉的完整流程。
但与众不同之处在于,直诉案件省略了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环节。
若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被查证属实,且所掌握的证据确凿且充分,恰如其分地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话,检察院便需立刻做出起诉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将案宗资料及证据文件移交至人民法院,启动法庭审理程序。
此案件中,自诉人如能认罪悔过,人民检察院应对主刑、附加刑和是否适用于缓刑等关键事项给出量刑的建议,此外,还需要随案附带提交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资料。《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