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意义上,公司的负债通常并不由股东直接负责。
这是因为,公司被视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拥有自己的专属财产,并仅需使用这些资产来偿还所有欠款。
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只需要根据其实际认缴的出资额度,来负担起相应的公司偿债责任;
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他们则只需按照所认购的股份比例,来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