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方寻求子女抚养权的过程中,建议提供如下的相关证据以便于加快审理进程并提高获胜几率:
1.有关双方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
尽管工资水平和文化程度等一般情况下差距可能相对较小,但是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没有任何差别。
2.对于双方家长基本条件的证据。
由于子女过去所处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照顾他们的父母的意见及其现状,常常成为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关键因素之一。
3.关于子女生活环境方面的证据。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儿童抚养问题时,法院秉持的原则是最大化地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权益。
若夫妻双方离婚,只要其中一方的住所离学校较近或者生活区域较为完善,那么对于孩子上学、日常生活以及身心健康发展都将更为有利,因此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机会也会相应增加。
4.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那么在做出最终判决之前,需要充分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
5.法官在裁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各种有利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