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关于诈骗罪行的举报在得到警方的关注后,嫌疑人并未能因此免于起诉。
只有当案件的情况明显微不足道,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较小,以至于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时;
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又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等特殊情况出现时,才可能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即使在这些情况下,已经进行的刑事调查也必须撤销,或者停止起诉,或者终止审判程序,或者宣布嫌疑人无罪。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