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父母的财产并无女婿的合法继承权。
然而,对于那些在亲人离世后依然肩负起对原岳父母主要赡养责任的女婿们来说,这一规则却有所例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女婿将被赋予对原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利,并且他们还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资格继承原岳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